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肃宁成为省内唯一全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
2006-12-15 15:43  文章来源:沧州市盐山县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日前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肃宁县被农业部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全国试点县。截至目前,全国共确定11个试点县(市),河北省仅此一家。
近年来,随着国家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,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,农村土地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,土地承包纠纷明显增多。为尽快化解矛盾,有效解决纠纷,肃宁县委、县政府及时调整思路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于2003年9月成立了肃宁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,专职负责调解、仲裁全县有关土地承包方面的纠纷。这一仲裁委员会设在县农业局,由农业局长任主任,主管副局长和农经站长任副主任,3名熟悉农村基层情况、掌握有关政策法规的业务骨干任委员,并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截至目前,肃宁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78起,审理终结69起,其中调解11起、仲裁58起。同时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实践,基本实现了裁决、裁定、不予受理、调解、撒诉5种终结类型的示范性探索,可有效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这一老大难问题,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。由于工作超前、到位、成效明显,由市和省相关部门报经农业部批准,肃宁县被列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全国11个试点县(市)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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