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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市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
2006-11-24 18:00  文章来源:沧州市盐山县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终岁尾,是农民负担反弹的集中时期。为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的出现,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,深入开展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,防止农民负担反弹。
  市政府要求开展的专项治理为:开展农业生产性费用治理,重点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、用电、农机服务等生产性收费中的不合理收费和“搭车收费”;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,严厉查处违反“一费制”规定,多收费现象;对农民补贴资金和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到位问题专项治理,重点查处上述资金的挪用、截留等问题;加大对假劣农资伤农、坑农问题的专项治理,净化农资市场,保障农民利益;对结婚登记、殡葬、计划生育等“搭车收费”、乱罚款等问题进行治理。
  市政府要求,规范村级组织收费。村集体组织的机动地、闲置资产、果园等要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发包。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,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,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费,严禁用押金、违约金、罚款等形式来约束村民、管理村务。纠正违背农民意愿、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,防止将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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